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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证:李亚鹏已卸任企业法人
来源:城市视窗 | 浏览:[25820]2013/12/26 15:35:54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李亚鹏及其任法人的基金会近日被指涉嫌多项违规,李亚鹏本人被指同时担任基金会和某企业法人、借公益敛财。人民网记者今日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上述企业已经由张萍接替李亚鹏担任法人代表。

  网友“周筱赟”日前在其微博发文称李亚鹏及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书院中国”)涉嫌多项违规,包括该基金会名称涉嫌违规,李亚鹏涉嫌违规担任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周筱赟”的微博还指出,去年该基金会财务报表各项支出总和与总支出不符,有5万元左右的差额,并指出李亚鹏借公益之名开发酒店和房地产。

  23日,“书院中国”的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文化局回应称:正在协助北京市民政局依法调查。

  北京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25日向人民网记者表示,正在协助民政局调查“书院中国”涉嫌违规操作的问题。而对于是否能够就网友要求对该基金会进行信息公开,上述负责人称,相关信息需由民政局进行公开。此前,北京市民政局称:市民政局社团办已在依法调查。

  今日记者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此前一直由李亚鹏本人担任法人的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本月20日发生信息变更,由张萍接替李亚鹏担任该企业法人代表。在投资人信息一栏显示,李亚鹏出资9.5万元,张萍出资0.5万元,二人均为自然人股东。上述企业目前由张萍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李亚炜任监事。

  22日,李亚鹏曾在 “书院中国”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己的企业与“书院中国”无任何关系。而对于同时担任基金会法人代表和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违规,李亚鹏曾表示“这个民政部门有回应,我只能说法规有规定,但没有处置。因为企业家创始企业,是普遍现象。”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人民网记者曾致电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处工作人员称,“书院中国”确实是2012年在北京市民政局进行的登记,李亚鹏在登记注册时,本人应承诺过,未在其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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